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工作的通知》(國醫保發〔2021〕44號)、《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工作方案》,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進一步降低群眾用藥負擔,現開展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采購工作,發布《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采購文件(GS-YPDLCG2022-1)》,請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參與。
附件:1.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采購文件
2.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采購目錄
3.甘肅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藥品接續采購系統操作指南
4.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及藥品集中(陽光)平臺信息維護及數字證書辦理手冊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0日